決策,是一個人動靜之性的徹底實踐,或說一個群體在理悟之時指向的新未來。人們的決策,對身心的舒緩效果而言,往往是心靈層次的;對未來的幸福保證而言,卻未曾指向十全十美的成果過。

原因無他,決策涉及了人心的器識與器質層次的交相複雜度。

何謂動、靜?清醒的人就不一定全然清楚。對於一個清醒於自己決策因果邏輯的人,自然也就不太可能掌握自身理悟之間的完整過程。

但是,因為,決策,人人皆有,不可能沒有決策。群體的幸福與心靈的暖慰又皆仰賴於它。決策的研究,自然而然,在各學門領域就成為最迷人而熱門的課目。

如果,要理解決策的真實。我認為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認清,決策最重要的雖然是理性思考的程序,但關於人們對於所處環境一些「迷濛」關鍵變數的析理與掌握而言,它的理性究竟可不可能?

關於此,我認為是相當可議的!

不過,這個問題卻是決策研究領域裡,最為重要的命題:「決策對人們的行為之所以重要,在於我們不是用它來判斷已經可以明顯得知的因果邏輯關係與現象的問題,而是用它來判斷未曾指向的,以及關於何者能指向幸福未來的因果邏輯關係與現象的問題。」。

而既然,焦點多半是判斷未曾指向的、模糊不清的,所謂的「決策」,就嚴格意義來說,我們就只能以「下一步的想像」稱之。

辨明這一點之後,不難發現,既然決策是一種關於想像的複雜度的辯證過程,人的通常感性,當然,對任何決策的過程與品質而言,就跟所謂關於利義之辨、本益計算的通常理性相較,在一些具有爭議性、重要性、重大性領域或事務裡,一定扮演的是「決定性作用」。

簡言之,一個人的決策研究要做得好或者一個人的決策要做得完美,就必須知道,在簡單的本益分析、義利之辨外,最關鍵的就是認知到,人的決策經常具有的「感性」特質。

這樣強調是有原因的。試想,當一個人說出了合於理益之辨的邏輯話語時,聽他說話的,即使是全世界,您認為,有多少人是以感性的角度融諒、析理或採取實際涉及其話語有關之行動的呢?

大家如果有在街上看過廣告車或者在收音機、電視閱聽過廣告,大概體會是相同的:「我們聽到了『他人』的理益主張,多半只會以同屬性事務的情感面向,發展相對個人主張,也就是泰半僅只流於『感性』而已。對別人的利益主張,則多半因無涉本身利害,另外又需避免自己利害被涉其中,自然而然,心神上也只會往『輕忽』、『略除』的行動傾向前進。」。

簡言之,人的生活過程、背景不同,關鍵表態、行動時點出現前,他人能夠賦予的關注,最後,往往只剩下跟該主張者利益甚至理義毫無所涉的面向,諸如:「基於作為共同生活的世界個體之一所有的共同情感,我對這樣的事務抱持著祝福…」,或者「在沒有涉及公共利害的層次上,實際上,基於作為共同世界個體成員之一的情感,我自己的作法是傾向於…」,亦即是從「他」傾向的理義屬性、利害分析出發來做主張或行動,而其甚至是跟主張者毫無關聯的!!!

很明顯,從上述利害分析、語意邏輯來分析,您會看到一個殘酷的事實:「人多半在面對重大爭議、重大利害、重大事件時,只有非理性的傾向。而且,甚至是已經在涉及公共領域的制度還作為其利益、行動幸福保護之政府制度存在的層次上依然如此。

換言之,人們好像都強調對於他者人事物或者遭遇人事物的判斷要以理性為重要的思考程序,但實際上,卻往往在初心上,已經忽略了事務本質涉及的理義與利害關係,且一切的觀點,只流於其個人的情感主張層次。」。

在我十四歲開始投入犯罪的側面認識時,其實,我從夥幫的型態、語意結構就已經大概了解了一些關於如上人類決策過程中強調理性卻往往輕率的好說「感性」特質。另外,也對於人類決策過程裡邪惡的起因與所謂邪惡的本質有了很深刻的體會。

夥幫最後一定會凌虐自己的成員,而好人如果沒有給予壞人以過超的鎮惡以卻煞,其週遭人的生活必如臨危卵,生活的現狀或幸福,也會逐一變成顆顆隨時會破的裂蛋。

所以,在我後來的決策研究理路過程裡,我常問自己,如果真為了錢或為了名,我實在不需要關於「決策研究」總是念茲在茲,但當別人問起,我卻總說出心聲:「只為斬妖除魔!」原因就是如此,人會有所失,就是因為「感性」而起的邪惡橫染造成,再無其他了。

我們人如果想要保護自己的利益,壯大自己的利益,自然而然,我認為,就必須肯認「所有決策的關鍵,都是人類的感性過程。」這樣的殘酷事實,才有希望了。知道它的本質,才能見微知著,判斷並斬殺邪惡。

我們若舉「防止邪惡橫染常活」的事務來談決策的真實,我認為更能透出那種關於我決策研究在上述那樣殘酷事實現象的真誠理解:

「邪惡它本身隨時是希望最大化自己利益的,另外,一切皆以葬送他人利益為自己的行動成本考量焦點。換言之,邪惡之所以邪惡,就在於他認為只要是對平凡人或所謂好人下手,從他出生起至死亡止,計算上,都被認為是不需要付出成本的。然而,我們平常人卻知道,人的言行思卻都是需要成本的。另外,邪惡的人總是知道,『貴重的』是他人的性命,既然如此,『下手就一定會有利得』,因為,我可以百分百確保的是『被害人必將失去什麼』,而我只要做這樣的事,我卻又只是『不一定會失去甚麼』而已。」。

邪惡如此,也如美、台大學決策科學、談判學、犯罪學課程裡,關於人性涉於利害決策過程時,通常出現的殘酷人性理則所說般:「人會有一種通常傾向,也就是平凡人,會為了避免失去現狀的利益而妥協,因此,勢必有跟破壞現狀的他者妥協的傾向。而對於挑戰者而言,他的選項更是往往比較多的,因為,它有關於做與不做兩種選項,就談判上,議價能力較高。」。

而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教授、學生、警察們在知道這樣的人性殘酷事實下,在犯罪議題上,沒有人不主張:「絕對不可以對恐怖份子,或者在刑事上與一些擄人勒索的加害人或重大刑事犯進行利益交換或任何妥協。」。

另外,這也是為何孔學區域的古典孔學強調:「人的行動,一切與利義之辨有關。因此,當利正、義正時,除嚴詞外,絕不可有任何假怠。人們必須重視名實相符,目的就是為了避除惡人自身以『居名』等最廉價方式,或用本益計算上,相對於貴重的平凡人或好人而言,以最低的生活或行動成本的實益考量下,進行招搖撞騙,或犯下各種刑案的投機性、惡性、佞性、姦性、狎性等作為。」。

過去以來,同學、同事或朋友好奇問起我什麼是決策時,我通常會回答標準答案:「它是一種絕對、純粹理性展現的心性樣貌。而其中,沒有任何感性的成份。」,但是,從小到大,深受孔醴、道品、佛學、然漾世界感召的我,卻從沒對別人說過一件事:「我從小到大,沒有見過任何人的決策是理性的過。」。

對外說的跟對自己理解的「決策」的真實,為什麼徹底的不同?

原因是:「任何人都不是地球上唯一的人,而都是對他人、他事甚至他物有情有感的。人的決策自然不可能是理性的。但因為,這是可以理解的人間殘酷事實,所以,關於決策,從來我就只會要求自己以血裡來、肉裡去的層次進行任何決策研究。也就是當一個決策研究領域裡,持具完美、絕對、純粹理性觀點的主張者與實踐者。原因無它,預防犯罪、邪惡的蠢動以及其模糊世界本質與真實而造成人類的瞎盲而已。

「惡有詭川,正天必頹」。1996年起,我因為考量越來越接近未來從政的理標,或者在未來當個快樂上班族、企業家以及娶一個美麗的太太度過快樂人生等生活理想或(到)夢想。前述八個字,毋寧從精神到文理層次,就幾乎變成我小時研究犯罪學起,以致後來進行人性、政治、商管、社會、文化、產業、自然等決策研究思考時的座右銘(意涵)。

它的意思是,「如果人在關於邪惡方面,眼光已經模糊,而罪實、惡事卻仍然存在時,天地也將因此衰亡。」。我常用這八個字的意涵,提醒自己的原因是:「我得為人間的善良與正義付出一份心力,否則,當我失去什麼,卻是因為我沒有對應言行,那我可只能悔懊而已。」。

「惡有詭川,正天必頹」的觀點,在古典孔學裡,只要是在孔學東半球韓國、日本、中國、越南、緬甸、寮國、泰國、東南亞、印度等區域國家裡,絕對不是甚麼特出、激進的觀點,而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一個人類經典人文傳統:亦即「善惡之辨,厲惡必懲而已矣,否則人間妖孽竄橫,天地與眾生衰頹」。

舉例,如果對於刑事案的發生,賦予加害人任何操作甚至源源不絕模糊的時間、空間,人類豈不等同於割下自己的眼睛?!這樣的話,正天當然就看不到了,而且,即使有見而及,也只將是不堪入目,無能暢睹。所以說,真的是「惡有詭川,正天必頹」哪!

以上已經介紹,決策的真實正是「感性」之外,也大概說明了,長年以來,我將決策研究過程中整理出來的一些觀點新瓶裝舊酒後的心得。

寫完這篇文章之後,雖然,感到二十幾年來的生活躍然心中,感受親和,但實際上,過程裡,我還感受到跟一般社會科學院的決策科學家擁有的相同體會:「人們往往以為我們的存在,只在於為各領域創造利益。其實,我們跟一般的社會與人文學科一樣,都是為了『斬妖除魔』的萬佛朝宗理念啊!」。

嗯呵,真是如此啊!

想想,有時候學院的分野很有趣,要犯罪的話,上商管學院的課程,就能成為超級姦匪、邪佞,但如果上了社科院或人文學院的課程,卻還可能因而犯罪比較不會被認出來或抓到。如此以觀,當警察、檢察官、法官的,怎麼能不注意這類事情哪?!

最後,祝大家天天幸福!也希望警察朋友們真的知道「犯罪預防,人人有責」的群性治安原理,另外,也是天天幸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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