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某些狀況下,對於特定人、事、物,出現飄忽感受是很可能的,尤其當對象意義、功能、目的不明之時。

只不過,飄忽,它通常只是幾個瞬間之間加總的事,基本上,如果對象不重要,除了你的關注不在他身上,自然而然,你也會發展出對他應有的暫且認知定位。

所以說,飄忽,這種感受事物時體會的意味模糊、情感迷濛、情緒紛雜、色彩不明,在什麼樣的狀況下,對於人,擁有最大的影響力呢?

可想而知,一定是關鍵時刻、決戰時刻、最後時刻。

這些時刻,人當然不會飄忽。只不過,人如果飄忽了,這三種時刻現形時,人可能根本完全無法察覺。

重大刑案、戰爭爆發、病毒傳染、企業崩解、匯市崩盤、資訊病毒、天然災難等,從特定現象竄出而蔓延時,有時就可能源自於某一種專職人員,或者普羅大眾的飄忽。

說穿了,飄忽絕對不是描述人們言行的正面用詞,如果,你不是一個失眠者,正尋索著入睡片刻,或者,不是剛好跟你剛失戀的朋友認真聊著公法學的話。

飄忽,跟目標、方向、意義、標的、價值等,經常有意義相互聯繫關係。人們如果在某些方面遭逢重大挫敗,通常正是因為在這些關聯的項目上出現飄忽狀態了。

如何才能避免飄忽的狀態在悄然之間形成?專注、致志嗎?那是當然。所以,這根本不是人之所以避免飄忽或後來發現飄忽的主要原因。而是一切在於人。

人必須對於自己的目標、方向、意義、標的、價值相當明確而清楚,理清自己的本質性力量;不過,這只是起點而已,在過程與終點之上,人必須對於與他人際關係的目標、方向、意義、標的、價值,能夠了然於心;否則,當問題發生時,根本完全不知道起因來自於何方,甚至,也搞不清楚原來是自己的步調無法配合他人導致。

關於飄忽這個字詞,讓人對於個人感受的特定過程有所體會。不過,它其實是一個跟人際關係有本質性關聯的字詞。如果,人的人際關係目標、方向、意義、標的、價值夠清楚,基本上,就不太可能出現飄忽的狀態了。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進一步也可以指出,如果要防止天災人禍,國家、社會、團體之中,人際關係的管理絕對不可以飄忽未明。

不少造成戰爭的歷史人物,通常就有一個特色被史學家所視查確認,那就是他們都喜歡飄忽的人際關係,私相授受;公私部門之間也是,友情、愛情關係亦是如此。

附註:讓小說幽深化的概念關鍵字詞

真實,配載著人的意念。層次、裡涵、變化,可多有不同。

小說,是一種真實的敘事,也是特定的交錯真相。寫來有訣竅,入裡也有難度。慶幸地是,人文學科、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以及大量文學、電影、戲劇、歌曲,為小說寫作者,留下不少圖景,可讓人在成就故事時,望景生情,嶄創乾坤。這裡的關鍵字詞圖景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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