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強符咒.jpg

見怪不怪,說的,是指人們遇到某些怪事,已經習以為常。

如果,人見的是怪物,卻不感驚愕,那就真的是讓人見到可怕的事情了。

那是詭怪,那個見了怪物卻視為平常的人,最是詭異而奇怪。若再多想一些,更是不得了。這個詭怪,要不是那隻怪物的媽媽,要不就是他的同類。

換言之,這個傢伙,平常想過哪些恐怖的事情,或私底下做過哪些暗盤,我們根本完全不知道。不知、不解、迷惑,讓這個人,逼近於惡魔。

所以說,什麼樣的怪物,最可怕?

就是那種你以為跟他很熟,但他其實私底下交往的對象根本不是人的「人類」最為可怕。

陰森、冷峻,你甚至不太確定他平常是怎麼吃飯、上廁所、洗澡,很可能,他根本也不吃飯,喝人血,吃人胎,只喜歡生吞兔子腦或者需要用米漿洗澡,為了時時能散發乾花瓣的香氣。

人,正是詭怪的主要來源。

原因無他,平凡無奇的人多,搞怪、投機的人,為了輕鬆套利,詭怪就成為主要手段了。而也因為如此,手段詭怪,終而發展成心智的詭怪,甚至到陰陽學上身心靈的詭怪了。

古代所謂的入魔,說的,大概就是人們身邊那些所謂已成為詭怪的人。他們看起來輕輕悠悠,在你周遭活動,但腦子裡想的,卻是怎麼生吞活剝這一大群像是待宰羔羊的平凡無奇的人們。

所以說,既然詭怪多半是人,魔也是。那麼,最可愛的會是什麼呢?

可想而知,真正的詭怪的詭怪,很可能就是答案。

也許,他們就是一堆外觀上看起來醜陋不堪,擁有奇怪神力,卻只喜歡纏著人類玩一堆無傷大雅遊戲的精怪、鬼魅或者精靈呢。

所以,如果你覺得某個人,不可能是詭怪的時候,多半,就錯了一大半了。

他,怎麼會讓你認出他不是人呢?

何況,他還可能是魔呢?

現在,你覺得那個私下跟精怪、鬼魅交往的朋友,他還會是詭怪嗎?!

至少,他沒騙你吧?!

附註:讓小說幽深的概念關鍵字詞

真實,配載著人的意念。層次、裡涵、變化,可多有不同。

小說,是一種真實的敘事,也是特定的交錯真相。寫來有訣竅,入裡也有難度。慶幸地是,人文學科、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以及大量文學、電影、戲劇、歌曲,為小說寫作者,留下不少圖景,可讓人在成就故事時,望景生情,嶄創乾坤。這裡的關鍵字詞圖景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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